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得擅自復工疫情防控建筑行業在行動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河南、天津、福建等省份發布關于延遲工人延期復工的通知,具體時間如下。
河南省住建廳發文:嚴格控制開復工時間,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開工,調整建設計劃,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工人延期返豫。
福建省住建廳發文:
一、施工單位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湖北疫區擬返閩的從業人員一律推遲返閩,具體返閩時間等待通知。
二、房建市政工程需要在2020年2月9日前復工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屬地住建主管部門報告,經屬地政府同意,同時應當采取嚴格防護措施,確保從業人員安全健康。
天津市住建委發文:各建筑工地所屬建設單位負責組織項目各參建單位對春節放假期間或假期前已離津人員進行排查登記,立即通知其暫緩返津,何時返津,視疫情控制情況和我市統一部署再另行通知;
其他各地區的詳情可以進入各省人事考試網或住房建設廳查看。
值得注意的是,新型冠狀病毒已納入乙類傳染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0條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如果提前復工引起了新冠肺炎傳播是要承擔十分嚴重的法律后果的!
第三百三十條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
(三)準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甲類傳染病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