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見證取樣和送檢管理規定》
二級建造師網訊:為了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見證取樣和送檢工作,落實質量責任,保證工程質量,2021年11月29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了《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見證取樣和送檢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上發布了相關政策解讀。
《規定》適用于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見證取樣和送檢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工作。《規定》共25條,主要內容包括:制定依據、適用范圍、見證取樣和送檢術語解釋、主管部門責任、送檢比例、送檢范圍、取樣人員職責與任職條件、見證人員職責與任職條件、人員配備、人員備案、技術要求、過程控制、收樣核實、試樣留置、法律責任、信用管理等。《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規定》對見證人員、取樣人員任職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由具備初級以上工程技術職稱,熟悉相關專業知識、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要求對涉及影響工程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關鍵部位的見證取樣,應當留置全過程影像資料備查,運用科技手段保障見證人員現場見證、見證取樣人員共同送檢。
《規定》還將見證取樣和送檢行為監管納入信用管理,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并記入不良信用檔案。下一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在指導各地在見證取樣和送檢管理工作中,抓好《規定》貫徹落實工作,健全完善我省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切實保障我省工程質量和安全。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