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調查數據質量管控工作經驗
一、制度管控措施
(一)要求市級核查機構過程監督指導。
二級建造師網訊:印發《北京市房屋調查市級核查工作要求》(房普辦〔2021〕1號),對市級核查機構的人員素質、工作流程、監督管理及考核控制進行詳細要求,保證市級核查質量及核查標準,督促市級核查機構按要求指導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
(二)要求區級調查機構提高專業力量。
印發《關于加強北京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調查質量控制的指導意見》(房普辦〔2021〕2號),對區級調查機構基本要求進行明確,各區房屋建筑調查主體應擇優選取專業能力強、具備專業人員保障的第三方機構或聯合體承擔一線調查任務,主要調查人員應由專業人員擔任,從體系設置保證房屋調查數據質量,從源頭上控制質量風險。要求各區房屋建筑調查工作進度以進度服從質量的原則,確保不少于60天用于調查階段,穩定質量水平,禁止以“盲目突擊、簡化程序”等方式為進度讓位。
二、人員管控措施
(一)設立定期人員培訓交流制度。
截至10月22日,采取線下線上結合的方式邀請住房城鄉建設部及市級專家組對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調查人員累計開展培訓11次,累計完成700余人次。同時,設立每月26日為培訓交流日,邀請專家及一線調查、核查人員,針對調查現場多發、常發問題進行培訓交流。
(二)只對專業人員提供調查賬號。
各區調查機構開展實體調查工作前,將調查機構人員名單報至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經審核合格后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備案,對于專業不符合要求的調查人員,禁止作為調查錄入人開展調查工作。
(三)創新管理舉措,對一線調查人員進行動態考核。
為加強對調查人員質量控制意識及專業性的管控,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邀請住房城鄉建設部行業專家與市專家組對一線調查人員組織開展動態抽查考核。10月26日,組織全市現場調查人員進行技術交流答疑,在全市12個區級調查機構隨機抽取了75名調查人員,對現場提出的問題進行分別解答,并由專家進行最終判別。不僅實現了技術交流的目的,同時還是對抽取出來調查人員的考核。從考核結果來看,大多數調查機構基本符合北京市房屋建筑調查質量控制標準,但個別調查機構存在重視程度不足、人員專業素質較差的情況。我委對專業水平較差的調查人員進行了禁用調查賬號的處理措施,并對考核結果進行全市通報。
三、過程監管措施
自8月份昌平打響全國“第一槍”開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為做好過程中質量管控,定期開展關鍵節點現場指導。對各區提出“進場前培訓、進場后試調查、調查中抽查”的三個階段工作建議的同時,組織市級專家隨機點位、隨機人員,實時掌握各區質量保障動態,當場反映問題及不足,對提高一線調查人員質量控制水平起到很好效果。截至目前,對已開展房屋建筑調查現場階段的昌平區、延慶區、順義區、門頭溝區、西城區先后開展了現場指導檢查。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進度服從質量,是北京市房屋建筑調查的基礎性原則,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積極落實國務院普查辦、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北京市房屋建筑調查的質量管控要求,著力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及工作流程,更深入、更扎實、更全面的統籌推進全市房屋調查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各區的指導和督促,加強質量控制,做好全市房屋調查數據質量保障;
二是做好延慶區奧運保障區域房屋普查工作的質量控制以及核查工作;
三是在政策培訓、軟件操作、標準執行等方面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指導培訓及宣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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